院字[2019]28号
关于调整晋中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教育部第27号令),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同时,立足我校“硕单”建设和应用型转型,档案工作要努力实现上台阶、上水平的新目标,对档案全面收集、规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根据我院干部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对各归档部门主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予以确认,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委员: 孙西欢
副主任委员:李长萍
委员:
刘经科 田建尔 董重转 章明富 刘志永 张雪霞 王拴玺 郭志英志 高保身 温广明 范京晶 牛常青 魏俊国 张鹏宇 王建平 李国胜 姚增元 王贵忠 王红爱 姚海龙 白春香 王淑琴 牛谷芳 吕安琳 常文萃 刘晓芸 张国志 张谨华 姚振华 解占新 史全珠 郭媛香 杜文华 邹安刚 原慧艳 郭玉栋高英杰 李军 刘晖 张斌 杨莉 李健 王燕 李剑
办公室主任:姚增元
办公室副主任:王丹
二、档案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1、指导、协调、检查全校档案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档案工作规划;
3、审定学院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4、研究并决定学院档案工作的重大事项;
5、检查、督促学校及部门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同步”*的执行情况;6、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7、档案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主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确定一至两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和移交本部门的档案。
三纳入:档案工作纳入学校及部门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四同步: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九年十月十八日